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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司法良知”专栏·调解篇】司法服务“不打烊” 夜间解纷化难题
  发布时间:2024-09-11 09:11: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杨木林法庭通过“送达+调解”的形式,为当事人提供“不打烊”的司法服务,成功调解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详情

杨某开了一家少儿舞蹈培训机构,其学员具有舞蹈考级的需求。2023年5月,杨某结识了从事代办舞蹈考级工作的许某,遂委托其为学员代办舞蹈考级入网等相关事宜,并先后四次通过微信转款5万余元。直到9月,考级证书并未办理下来,杨某多次催促,均被许某推脱,故要求其退款,许某仅退款2000元后便以没钱为由拒不退还,杨某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东丰县人民法院杨木林人民法庭。

法官调解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许某联系,要求其配合法院调查询问,但仅一次联络后许某便不再见面了,电话不接,住所也寻不到人,相关材料难以送达。承办法官经实地走访许某所在小区,从社区、邻居处了解到许某经常在晚间回家,于是决定巧用“时间差”,开展“夜间送达”。

夜幕降临,法官整理好材料,与原告杨某一同前往许某住处。

“都这个点了,你们咋还来了?”看到法院干警的突然到访,许某满是惊讶。

承办法官表明来意之后,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开展了释法明理工作。

“躲避送达不仅不能逃避法院的审理,反而可能会失去合法辩述的机会,该承担的责任不会因为躲避而减少。”承办法官说道。

起初,许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经法官耐心劝导后,许某态度逐渐缓和下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失诚信,主动表示愿意退还合同款,但是目前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希望给予一定宽限时间。在了解许某想法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与杨某进行了沟通,杨某表示同意延长还款时间。

案结事了

承办法官积极搭建沟通桥梁,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即许某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退还剩余价款4万余元。至此,该起纠纷在送达法律文书的过程中便得以顺利化解。

承办法官考虑到杨某家在其他城市,来往不便,且许某下班时间较晚,当晚便加班完成了相关法律手续,减少当事人诉累,充分展现了司法温度。

近年来,东丰法院始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理念,将送达工作与调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在短时间内使得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以实际行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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