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你们专门跑这一趟,帮我们解决了难题!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近日,辽源中院干警和鉴定机构专业人员一同来到案件当事人魏某家中,上门对其进行医学鉴定,这一举措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
魏某于今年初因脑出血引发精神障碍,后病情每况愈下,现生活不能自理,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其债权人刘某向法院提出对其无民事行为能力予以鉴定的申请。
案件受理后,了解到魏某病情不便前往鉴定机构接受现场查体,辽源中院积极与当事人、鉴定机构沟通协调,为魏某提供上门司法鉴定服务。在法院干警的主持下,鉴定机构人员向家属详细了解魏某恢复、康复等情况,结合相关病例资料,认真仔细全面地检查了魏某的身体,查体工作顺利完成。
司法鉴定作为诉讼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在司法鉴定中,辽源中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不断创新鉴定服务举措,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