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东丰县人民法院深入步行街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方式,向群众讲解生态保护政策、相关法律常识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立足于审判职能、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以《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以鲜活的审判实践案例为载体,全面讲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环保理念。
东丰县法院还组织党员干警到南照山公园开展“清捡垃圾促文明 保护生态我先行”活动,将周边的塑料袋、烟蒂、纸屑等垃圾捡起放入垃圾袋中。与此同时,干警们积极地向围观群众宣传垃圾污染危害、垃圾分类、低碳节能、环保小窍门等知识,并向大家介绍全国生态日的由来、意义,呼吁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活动中来。
下一步,东丰县人民法院将立足于司法职能,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能动性,加强普法宣传,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大美辽源注入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