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高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中院院党组研究和第三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并征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部门意见,现将推荐情况予以公示:
一、全国模范法官
陈传冬,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该同志政治信仰坚定,几十年如一日刻苦钻研法律业务,审判业务素质过硬,处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能动司法,“工伤认定司法建议”解决了工伤农民工维权堵点问题,高效公正处理新就业形态下快递小哥劳动争议案件,获得赞誉。发扬传承“枫桥经验”认真推进辖区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得到省法院省政法委肯定;牢记廉洁纪律,树立底线意识,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在审理的每一个案件、完成的每一项工作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做好做优“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让人民满意,提升司法公信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推荐对象是否符合表彰推荐的条件和标准提出意见,反映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和联系方式。凡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者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表彰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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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