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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一呼即达新举措 雷霆出击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06-25 14:26:11 打印 字号: | |

“我就是没钱,反正我欠的外债还多着呢,你们能把我怎么样!”当执行法官拨通被执行人吕某的电话,他强势地说完便立马挂断。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标的为2万4千余元,当事人于2020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仅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后就不再履行,申请执行人无奈向东丰县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进入恢复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吕某,要求其到法院接受询问,并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吕某均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告知具体住所,最后甚至不接听法院的电话。



直至近日,申请执行人通过“执行110”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就在某镇某村。执行法官在接到执行线索后,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并找到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明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律文书的后果,告知其如果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采取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现场履行了5000元,剩余案款约定每个月给付1500元直至执行完毕。

自全省法院执行体制改革工作以来,东丰县人民法院设立了“执行110”公开电话,建立了高效工作机制。上述案件的办理正是东丰法院利用这一机制快速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生动体现。

在下一步工作中,东丰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通过快速有效的执行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纸上判决”转变为“真金白银”。



 
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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