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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丨跟法官们一起感受这场自然“绿”动
  发布时间:2024-06-06 08:44:17 打印 字号: | |

行于自然间

可以沐浴日月光辉

可以眺望青山绿水

可以聆听鸟鸣清风

是大自然在以最质朴纯粹的美丽

滋润着人类的生长

哺育着世代的延续




我们深知“人与自然休戚与共”,我们坚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笃行“每一丝绿都值得珍惜,每一滴蓝都弥足珍贵”,作为全省法院10家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之一,东辽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协同、预防、修复、公益的司法理念,以限期履行、劳务代偿、代替性修复等方式提升办案效果,以法治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逐步探索出一条绿色生态审判治理之路。


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
让我们与东辽县法院的法官们一起,
感受这场自然“绿”动。


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法官干警在辽河源镇的集市上搭起“普法小摊”,为过往群众发放环境保护相关宣传图册、环保布袋,讲解法律知识。




辽源中院、辽源市水利局会同东辽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水利局联合召开东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座谈会,挂牌“辽河水库水资源保护法官保护站”,就共同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东辽河生态环境,为东辽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司法保障达成共识。


   

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为监督履行一审判决的民事赔偿责任,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和被告人一起将一尾尾小鱼苗投放进小梅河,随着阵阵水花溅起,一条条鱼苗跃入水中,它们将在这里安家落户、繁衍生息。


运用VR技术全程直播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休庭期间,法官针对直播中网友提问进行了现场解答,结合法院实际审理的非法捕鱼、非法狩猎案件进行生动的普法宣讲,使网友们学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知识,深刻感受到保护生物多样性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建立“森林法官”机制,与公安、林业创建“生态司法+林业执法”协作机制,并建立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在辖区国有林场设立“法官联系点”21个,实现国有林场法官全覆盖,打造林业资源保护联保共治新模式。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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