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外委托机构的管理,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质效,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辽源范围内入围机构开展备案审核工作。
在现场审核阶段,辽源中院压实责任,细化分工,着重审核申报机构的基本条件、资质条件,逐一梳理机构的执业范围、资质水平、鉴定人员资质,对于纸质材料不完整、信息不准确的机构,一次性告知存在问题,要求其于限期内重新提交材料,充分保障机构权利。
为确保审核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督察室全程参与审核工作,并予录音录像备查。
此次审核工作,辽源地区有18家机构通过鉴定审核,4家机构未通过,审核情况最终将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核和公示。
重新编制对外委托机构名录,进一步加强了对外委托机构动态管理,提升了对外委托工作的效率,积极助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