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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到辽源开展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调研检查
  发布时间:2024-05-14 08:33:23 打印 字号: | |

5月9日至1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文君一行到辽源两级法院调研检查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斌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来到东辽县人民法院实地查看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等司法服务场所的建设情况,听取了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汇报,并给予了具体指导。



在辽源中院,调研组参观了党建聚能中心,观看宣传片《有一种温暖叫司法救助》,并就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召开座谈会。王钰结合辽源地区工作实际,围绕国家赔偿机制完善、“赔源治理”、司法救助慈善基金运行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调研组指出,辽源法院能够妥善审理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案件,坚持“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目标,要继续严格按照“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案件审判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调研组强调,辽源法院要牢牢把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313”总体工作布局以及“1221”工作总体部署,继续加大“赔源治理”工作力度,建立研判会商机制,严格恪守职权法定、范围法定、程序法定、标准法定要求,依法、及时、妥善审理国家赔偿案件。要将司法救助工作与相关工作有机衔接,打破资金筹措壁垒,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审判质效。

辽源法院将以此次调研检查为契机,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核心目标,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立足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实际,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发挥司法救助职能,着力纾民忧、解民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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