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党支部组织召开第十三期“法官教法官”办案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党建+民事审判”的学习模式,推动法官干警学习能力、专业水平、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民一庭、民二庭以及东辽法院部分法官干警共同参加学习研讨。
经验交流会上,民二庭法官王诣渊从《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及《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发,详细讲解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并结合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案例,逐条讲解相关法律规定。
随后,法官干警们围绕“爱心投喂动物致人损害”“行为人故意挑逗动物致伤”等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讨。与会干警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对司法实践大有益处。
“法官教法官”办案经验交流活动,成功探索出了全院参与、学伴式助学的培训方式,目前已成功举办十三期。授课法官针对当下社会法治热点和法官执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精心准备每一期培训的选题和内容,为法官干警提供“订单式”培训,打造“捡干货”“定向输出”的培训模式,结合授课专题的互动提问交流,大大提高了学习效率,也为学习成果转化到司法实践中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下一步,辽源中院将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夯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和水平,不断适应新时代司法审判的新要求新标准,努力锻造在政治上忠诚可靠、业务上担当作为、能力上扎实过硬、作风上清正廉洁的审判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