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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
  发布时间:2024-03-18 08:36:14 打印 字号: | |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西安区人民法院西安人民法庭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


法庭干警向沿街商铺及过往群众发放了《产品质量法》《种子法》《民法典》等宣传折页,为过往群众提供法治服务。引导农民群众在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时,要仔细查看产品信息,对于信息残缺不全的产品,建议不要采购。并提醒大家要注意辨别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情形,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增强法治维权意识,妥善保存好购买凭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下一步,西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动完善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多元解纷的治理链条,努力营造人民群众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的环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西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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