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快速调撤两起诉讼标的额百万元以上的民间借贷案件,从源头上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第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马某与杨某经结算借还款往来账目,马某尚欠杨某120万元,马某为杨某出具120万元借条一份,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马某拒绝还款一直推托,杨某诉至法院。
第二起案件的当事人梁某和林某是好友关系,经林某介绍,袁某向梁某借款共计280万元,由林某提供担保,期间,林某替袁某偿还了本金,尚欠利息未予偿还,梁某故诉至法院要求偿付利息。
两起案件一经受理,承办法官立即阅卷、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充分厘清了案件事实,并在听取和询问当事人意见后,引导双方现场进行调解。基于两个案件案涉标的、当事人偿付能力和诉讼成本等因素,法官通过讲法理、释规定,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经过充分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法官主持下当场履行完毕,两起纠纷均得到圆满解决。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辽源中院将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主旨,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