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西安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法为上、理为先、和为贵”,注重“小案件”,讲好“大道理”,解决人民群众法律上的刚需,巧妙化解各类矛盾。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西安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法庭干警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依托党建法治共建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作用,持续开展巡回审判、入户走访、送法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深化各类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
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 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西安人民法庭始终坚持“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治理思维,注重在审判中主动融入和服务地方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发力点和结合点,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决。
创建“无讼村屯”,推进诉源治理。为持续做好“无讼村屯”建设工作,西安人民法庭联合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卫建局、灯塔镇、仙城街道的相关科室,开展了“传承枫桥经验,融入社会治理”的专题联建共建活动,搭建“部门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选取人文基础好、文化基础设施较完善的新力村,作为“无讼村屯”重点建设村。联合新力村党支部共同开展金融犯罪、电信诈骗等普法宣讲活动。辖区内新力村被评为省级第八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标兵。
联动解纷促和谐,夯实平安根基。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开展以来,法庭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17件,努力实现矛盾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一是建立多元化解纷机制。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法官进网络”工作方案》,按照“一员多格”的配置要求,推动法官、乡镇政法委员、村干部共建司法服务网格,为村民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确保每个网格都有一名法官,采取线上服务与现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利用线上渠道,依约入户解答,开展网格云端普法,与网格员建立法律咨询机制,拓展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宣传渠道。二是联动人民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和百姓说事点工作创新发展和提档升级,以法庭为支点,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结合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第一书记、村辅警、村治保主任、人民调解员、“乡村法律明白人”等多方调解力量,整合村民中威望较高、有信服力、有亲和力的村民,建立多元化立体式纠纷解决机制。先后调解了拖欠劳务费纠纷、土地耕种纠纷、买卖合同类纠纷,在诉源治理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成效显著,得到了镇政府及村民们的一致好评。三是开展巡回审判。紧扣法庭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的目标任务,利用巡回审判法庭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口家门、田间地头,从“关起门来审判”变“走近群众办案”,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实现了司法服务和巡回审判在镇、村(社区)全覆盖,无死角。
深入推进普法宣传 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西安人民法庭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的家门口,通过开展“法治进乡村”“巡回法庭进农村”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同时,加大以案释法宣法力度,将巡回审判开到田间地头,积极宣讲法律知识,并就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一对一”精准答疑解惑,面对面传递司法温度,不断以“基层小法庭”涵养“法治大文化”。
人民法庭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五年来,西安人民法庭通过以案释法,在办理个案同时实现最大社会价值。引导辖区群众向善向好。在做好人好事的乡风建设上,好人队伍逐渐壮大,辖区新力村现有国家级好人2人,省级2人,市级11人,区级13名,村级45名,在乡村文化振兴、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西安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诉源治理、坚持实质解纷、坚持能动履职,走出“枫桥经验”新思路,建设人民法庭新篇章,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