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中心工作人员,受法官委托向您送达诉讼文书,首先核对您的身份信息。”
“你需要核对我的身份信息,我还要核对你的身份信息呢,你怎么证明是法院的,谁知道你是干啥的,万一你是骗子呢……”
以上对话是法院干警采用个人微信送达时经常遇到的情况,给法院送达工作带来了一定困扰。
为在破解送达难问题上持续发力,通过提高公信力的方式减轻当事人疑虑,方便当事人诉讼,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经过实地调研,积极与通信运营商沟通协调,将企业微信(政务版)应用到送达工作中。
优化流程,确保程序合法
承办人收案后,经当事人同意采取微信送达的,一律按照标准化流程开展工作。送达时首先确认当事人身份,在充分确保送达行为合法性的基础上,大大缩短后续送达时间,方便送达承办人和当事人沟通联系,提高司法公信力。
优化适用,提高送达效率
在传统送达方式中,对市外、省外的当事人多以邮寄送法为主,该方式相比微信送达时间长、效率低。应用企业微信以后,送达中心按照送达方式优先级,优先适用微信送达,既降低司法成本,又能确保送达时效性。
优质服务,改善送达体验
采用企业微信后,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干警的信任度,有效防止诈骗团伙利用法院干警身份进行诈骗活动,在聊天页面中显示法院名称及法徽,可将聊天截图打印入卷,作为送达的证明材料,避免当事人专门跑到法院领取纸质版材料,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辽源中院集约送达中心成立以来,始终遵循“立足服务审判核心、确保送达程序合法、着力提升送达效率、持续降低送达成本”的工作原则,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不断加强法院信息化应用。目前,辽源中院创办的“企业微信电子送达平台”已送达40余人次,切实为法官减负,提高送达效率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