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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综治中心” 为基层治理注入源头活水
  发布时间:2024-01-09 12:08:2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龙山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龙山区综治中心派驻诉讼服务团队,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扎实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创新打造“分类+分流”的审判机制,根治诉讼案件中的前端未病。


坚持把诉前化解矛盾作为第一要务。通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机制,将先行调解挺在前面,健全民事案件识别和办理机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与综治中心常驻人民调解员联动,着力实现“简单事项简易调、一般事项专业调、复杂问题多元调”,建立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开展“简案速裁、繁案精审”二次分流甄别。综治中心成立至今,诉前化解矛盾纠纷450余起,司法确认170余起,速裁审理70起。

延伸司法服务至群众家门口。2023年,龙山区人民法院郊区法庭依托寿山镇综治中心,优化法庭布局,设立巡回审判点,在忠诚村委会设置“法官服务室”,缩短司法服务距离。采取法院“1+3+1”解纷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对村民知根知底的前端优势,使司法资源配置更合理,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便利司法服务。

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通过法官包保村屯网格,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前不久,通过排查便有效处理了一起因土地耕种引发的矛盾纠纷。法官主动与寿山镇政府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政法委员取得联系,由其先行对争议村民进行走访,向双方讲清法律规定和土地政策,陈述利害关系,引导双方自行和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发挥了人民法庭维护基层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作用,使辖区涉土地纠纷明显下降,争取创建更多的“无讼村屯”,助力服务乡村振兴。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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