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徐家新院长在全省法院前三季度重点工作通报会上的讲话,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学习贯彻讲话内容、推进第四季度工作开展的工作汇报,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两架马车”要齐头并进,推动审执工作高效能运转。要强化调度督导,稳固提升办案效率。加大分析研究力度,拟定工作措施,扎实深入推进“四类案件”清结工作;加强调度督导,建立清理与预警长效机制,确保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降至合理区间;抓好新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与我省现行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并轨融合运用,落实好省法院即将出台的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要落实“错题本”制度,抓实生效案件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一审中心”理念,深入探索案件发改原因,寻找问题解决路径,将案件质量评查与“发改案件大调研”活动相结合,有效提升一审案件质量。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出台的《关于防止程序空转的办法》和《关于判后释明工作的规定》,从切实提高二审案件审判质量,提升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上下功夫,力争尽快缩小质量差距,补齐效果短板。要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效果不打折扣。要强化执行质效管理,继续稳固各项考核指标,围绕执法办案和执行难源头治理,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质效均衡发展。要强化“立审执”联动理念,树立“如我在执”思想,提升案件实质性化解意识,积极推行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改革,促进提升生效判决自动履行率。要加强化解措施研究,切实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数量。要以“如我在访”思维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程》,将审委会委员值班接待、领导包案、公开听证、院长来信办理机制与“有信必复”工作有机融合。要加强督导调度,定期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中调度重点案件并进行个案指导。
会议指出,要深入践行“枫桥经验”,推动诉源治理高质量发展。要提高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把握“走出去”的工作方向,增强主动融入能力,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持续依托市委政法委 “111”平安建设模式,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平安辽源建设。要统筹各方调解力量,在“1+3+1”解纷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研究促进人民调解员作用发挥的机制和办法。要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结合“法官进网格”“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巡回审判点”等工作,积极到社区、村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加强调解员、网格员、群众代表的法律知识储备,强化调解力量;加强普通群众法治意识,减少矛盾纠纷案事件的发生,持续推进“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精品工程”要务求实效,推动特色亮点高频次展示。要持续加大全市法院“精品工程”建设力度,鼓励广大干警积极主动谋发展、想思路、献良策,努力提升干警“吃劲”“见功力”工作能力。要统筹全局,做到“精品工程”各项工作均衡发展,避免“偏科”或“瘸腿”,在保持优势项目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打造特色亮点工作。要及时总结,培树精品,强化法官裁判文书说理能力,规范庭审行为,将精品意识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及时总结、推广优秀裁判经验,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弱项,加强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要按照省法院《关于加强全省法院“精品工程”结果运用的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扩大“精品工程”的结果运用,在全市法院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要“淬火锻炼”政法铁军,推动司法作风高站位建设。要结合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内容,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梳理分析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化法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形成全员参与落实的工作合力。要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以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为载体,监督做好“三个规定”平台填报工作,筑牢制度防线,压实监管责任,切实提升“三个规定”制度效能。充分发挥内部会商和线索移送机制的作用,注重平台记录信息的深度运用,持续妥善做好后期核查处理工作,扎实做好执行“三个规定”的“后半篇文章”。要持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结合“新时代司法良知”文化建设,把法院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进行谋划,以“5+N”内部责任体系为指引,探索建立廉洁文化体系,着力构建党组统一领导、督察部门牵头组织推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法院廉洁文化工作格局。要通过文化浸润,使法官干警从内心深处提升务实作风的自觉性、履职尽责的责任心和司法职业的尊荣感,打造党建、法治、惠民、廉政为一体的法院文化,推进全市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