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灯塔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2023年7月,原告温某起诉被告张某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温某和张某于2004年3月登记结婚,婚初感情尚可,两人购置了一处房产和两个车库,后来二人因工作聚少离多感情逐渐淡漠,至今已分居七年。
法官联系张某核实案件情况时,张某称,同意离婚,但是自己现在长春医院住院治疗不能参加庭审。直至近日,张某出院回家休养,了解到该情况后,法官到其家中进行调解。
最终,二人达成调解意见,温某抚养孩子,张某由于自身病重无需支付抚养费,并表示放弃分割共同财产,把共同财产房屋和车库均赠与婚生女儿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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