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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调解进家门 温度司法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08-17 08:17: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干警深入村民家中,开展“进家门式”的诉讼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认真负责、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许。


张某与王某系朋友及邻居关系,在2010年至2015年期间,王某分三次向张某借款,共计22000元,并约定按月利率1%计息,但未约定还款期限,后张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耐心梳理案情,了解到案涉金额不大,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双方当事人身体欠佳、且居住地偏远。为避免当事人往来奔波,妥善化解矛盾,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主动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的同时,侧重劝导双方互相理解包容,用理性合法的方式处理矛盾。经过几轮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张某主动放弃一部分利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办理完毕。
“进家门式”的诉讼服务工作方式,在化解了矛盾纠纷的同时,也能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水平与质量,更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公正与效率。



 
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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