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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东辽法院:普法宣传进乡村 传递环保最强音
  发布时间:2023-08-16 08:58:21 打印 字号: | |

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东辽县人民法院深入乡村、景区等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先后来到白泉镇农贸市场、朝阳村、辽河源头,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条幅、摆放展板等形式,为群众详细讲解全国生态日的由来和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带来的法律后果和损失。

活动中,法官干警与群众积极互动,耐心为群众解答有关生态环保有关的常识和法律,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一起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贡献者。

下一步,东辽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深入探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举措、新方法,为护航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东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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