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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辽源中院:保护生态树新风 绿色生活同践行
  发布时间:2023-08-16 08:56:4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干警来到全国美丽休闲乡村——龙山区寿山镇永治村开展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聚焦绿色环保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在永治村文化广场,干警们伴着青山绿水,以面对面、拉家常的形式为村民们讲授环境保护知识,结合农村常见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为村民们讲授了《民法典》《黑土地保护法》《刑法》中有关的法律知识。同时,干警们还为村民发放了《保护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手册》,通过以案释法,一方面告知村民们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号召村民们学法、守法、用法,珍惜乡村振兴成果,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生态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农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提升了农村群众守护绿色家园的责任感。在今后的工作中,辽源中院将继续立足于司法职能,不断加强普法宣传,使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在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同时,持续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宜居辽源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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