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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中院深入各基层法院开展第二期“发改案件大调研”
  发布时间:2023-07-20 14:50:1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调研工作成果,确保审判质效和司法能力稳步提升,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东民带领由各业务庭室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基层法院,开展了为期发改案件调研活动,这也拉开了本年度第二轮发改案件大调研序幕,标志着发改案件调研工作进入常态化运行模式


调研组通报了各基层法院2023年上半年案件被发改情况,重点对发改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深入分析、认真总结,并就各基层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与各基层法院法官交流研讨;高东民副院长就全市法院发改案件情况与基层法官充分交换意见,针对各基层法院目前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指导措施。同时,调研组严格执行《辽源地区两级法院案件办理“错题本”制度》要求,在第一期“错题本”的基础上,将此次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瑕疵纳入第二期“错题本”,确保“纠错一次、规范一片的长效机制真正在辽源地区两级法院扎根筑牢。

调研组针对本次调研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全市法院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秉承“新时代司法良知”,牢固树立司法服务大局的理念,坚持将“一审中心”理念根植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要继续保持两级法院常态化研讨交流的良好氛围,保障裁判标准的统一。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业务指导职能,通过发布裁判指引、指导案例等方式,统一裁判标准,加强对新类型案件、重大疑难问题和审判经验的交流研讨,提高法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要紧抓裁判文书质量提升不松懈。持续加强文书校对工作,避免裁判文书中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运用不准确等低级错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能力,展现案件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提高裁判文书可接受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服判息诉率。

案件质量始终是审判工作的核心,是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调研组采取的两级法院法官面对面开展发改案件分析讨论的方式,对法官的综合理论素养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提高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下一步,辽源地区法院将以“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深入贯彻“一审中心”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效果意识,及时总结审判经验,以多途径多举措推动辽源地区两级法院办案能力和案件质效双提升。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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