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新时代司法良知”专栏·执行篇】假日执行不停歇 耐心释法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3-07-08 08:22:07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和朋友偶遇吕某回家探亲,一时冲动与他发生了冲突,现在我们都在派出所,麻烦您过来一下呗。申请执行人张某说。6月18日正值父亲节,在这个特殊的周末,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路晓东接到来自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电话,立即驱车前往派出所,顺利执结了一起执行案件。

2016年,东丰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张某和某粮米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额为16万元。执行过程中,该粮米加工厂仅偿还了张某5万元,之后该加工厂的负责人吕某便一直下落不明,案件一直未有进展。

父亲节当天,被执行人吕某回家探亲,恰巧“偶遇”了申请执行人张某及案外人李某,张某、李某与吕某产生了口角,进而发生了肢体冲突,后吕某报警,民警将三人带回,因李某实施暴力行为,派出所拟对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来到了东丰镇派出所,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一方面,教育引导申请执行人要采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切勿逞一时之快暴力伤人,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明有财产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不仅会被拘留,甚至可能面临被追究刑责的后果。

最终,在承办法官和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调解协议,吕某当场交付5万元执行款,并承诺明年年末前将剩余的6万元全部给付张某。

东丰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东丰法院执行局将不断转变执行思维和方式,以“新时代司法良知”法院文化建设为引领,多措并举,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