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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司法良知”专栏•学习篇】辽源中院举办第五期“法官教法官”办案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06-11 08:20:5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司法良知”文化建设工作,近日,辽源中院民一庭举办了第五期“法官教法官”办案经验交流会。本次交流会由民一庭法官助理张昕以《公司股东及“董监高”等劳动关系的认定》为题进行交流学习,民一庭全体法官干警及立案一庭庭长朱新华共同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股权激励标的物能否作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公司高管同时受到公司法和劳动法调整时如何使用法律”……学习交流过程中,张昕运用典型案例、法律援引和审判实践,围绕公司股东及“董监高”等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股权激励协议与职工持股情形下劳动关系的认定以及在该类纠纷中劳动者维权时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

“法官助理作为审判队伍的‘后备军’,从事与法官配合最紧密的司法辅助工作,需要极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学习交流后,民一庭庭长陈传冬表示,“法官教法官”办案经验交流会,不能拘泥于将法官作为主讲人,应当尝试扩大主讲人范围,法官助理在交流法律知识的同时,对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效率也起到了促进作用,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司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授课,让我们深入了解了涉高管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主讲人准备充分,授课内容丰富。”立案一庭庭长朱新华表示,“法官教法官”办案经验交流会是审判实践与理论专业知识的深度融合,是一个包容、开放、富有活力的学习平台,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智力支撑。

目前,辽源中院“法官教法官”办案经验交流会已经开展五期,相较于前四期由员额法官作为主讲人分享办案经验,本次交流会创新地由法官助理作为主讲人进行授课,这是举办“法官教法官”办案经验交流会以来的首次尝试,通过这种创新的方式,加强对法官助理业务能力的培养。

下一步,辽源中院将继续开展好“法官教法官”办案经验交流会,邀请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进行经验交流,通过“精研一问题、阐明一观点、讲好一堂课”,营造钻研法律、精研业务,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学习氛围,进一步提升法院干警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不断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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