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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解难题 聚势谋篇促发展——辽源中院组织召开大兴调查研究座谈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3-06-10 08:19:2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将大兴调查研究贯穿于谋划工作、制定政策、部署任务、推动落实的全过程,6月9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大兴调查研究第一次座谈交流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7位调研人员的阶段性调研情况,其他25名同志以书面形式对各自调研工作进行了阶段性交流,座谈会氛围热烈、互动频繁、交流效果显著。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就调查研究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如何立足司法工作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使调研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智力支持,成为当前的重大课题。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树“牢”正确方向。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切实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的能力水平。要将公正与效率作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永恒课题,作为人民法院能动履职、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必修课题,加强对党领导法治建设百年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司法体制机制建设难题和阻碍法院高质量发展问题的深入研究,加强对以人民为中心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研究,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以高质量调研保证高水平决策、推动高标准落实、助力高质量发展。要火眼金睛找“准”问题要害。调查研究如果不深入,蜻蜓点水,或者习惯于“被调研”,走的路线、看的点、见的人、听的话都是事先安排好的,那只能看到“门面”和“窗口”,而看不到“后院”和“角落”。调查研究既要“身入”基层,更要“心到”基层,既看“高楼大厦”又看“背阴胡同”,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调查研究的高质量,贵在“真”和“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在研究具体问题上,要区分表面问题和根源问题、短期问题和长期问题、具体问题和全局问题,紧紧围绕深层次问题、关键性问题和顽瘴痼疾,突出重点、直击要害。要真知灼见挖“出”源头活水。要全面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坚持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看透事物本质,精心开展顽瘴痼疾靶向治疗,通过把脉问诊,提炼出规律性认识,从而对症下药,药到病除。要及时分析、归纳和总结基层生动实践,推动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将调研结果提炼为指导改进全院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让调查研究真正成为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有力推手,不断促进司法工作推陈出新、取得实效。要耕深行远做“实”成果转化。要建立健全先调研后决策、调研决策联动工作机制,把调研作为决策的前置程序,杜绝拍脑袋决策、调研走过场现象。要搭建全市法院调研成果共享平台,加强成果转化预期评估和规划,拓宽成果转化形式和渠道,努力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社会治理成效和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业绩。要强化“全员调研”的意识,把调查研究作为全体干警的基本功,加强调研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大力培养研究型干部、专家型法官,不断提高干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做好业务工作“精品工程”成果转化工作,推动形成人人参与调研、人人善于调研的浓厚氛围。

市中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和参与调查研究工作的法官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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