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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残疾女儿没人管了,请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
  发布时间:2023-06-05 16:02:53 打印 字号: | |
我的残疾女儿没人管了,请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近日,一名原告的母亲张某来到西安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为其女儿要回抚养费。

1980年,张某登记结婚,育有一女,2001年,张某和丈夫离婚。张某女儿存在智力障碍,肢体严重残疾,属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张某患有严重的类风湿病,二级残疾。由于张某目前自身条件所限,现已不具备护理女儿的能力,需要雇用专人看护。

自张某离婚后,其前夫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和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原告遂由张某代理诉讼程序,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张某代理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工资卡可供执行,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一时间前往银行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工资账户。同时,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一方面从法理上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上劝慰其亲情的可贵。最终,被执行人同意按月支付抚养费。

“感谢法官为我女儿讨回了抚养费,这回她的生活有着落了。”案件成功执结后,母亲张某满怀感激地来到西安区人民法院,送上锦旗后,仍不停地向法官致谢。

一面锦旗,既是荣誉与认可,更是鼓励与期许;锦旗的背后,不仅凝聚着法官干警的汗水,更是对广大干警的鞭策和鼓励。下一步,西安区法院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干劲、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高效的执行举措,让当事人感受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来源:西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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