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辽源法院青年蓬勃向上的朝气和青春活力,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弘扬青春正气 点赞司法良知”主题分享会,青年干警们用一颗颗热情奔放的青春之心,送给大家一份热烈滚烫的“青春礼物”。
本次分享会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司法良知法院文化为主线,在“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廉耻勇,诚悌勤雅恒”20字中择一字为主题,展现青年干警风采。8位青年干警情绪激昂、充满正气,以身边人、身边事为切入点,以自身工作感受丰富演讲内涵,表达出自己对司法事业的忠诚、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以及对新时代司法良知的坚守。
以良知 致青春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刑事审判团队的邵泓语,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的学习感悟。
今天,我想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我对“良”字的见解。在《说文解字》中,“良”字解释为“善良、美好、优秀”的意思,所以“良”这个字与人世间的一切美好密切相关。比如良辰美景、金玉良缘、良药苦口,以及良心、良知、良能等等。而如今我们所强调的“知行合一”的“知”便是意指“良知”。
良知,是立心于天地间的根本,一个有良知的人,不会是一个自私的生命。他行走在这个世界上,会为他人的疼痛清醒着。上世纪之初,1919年5月,中国热血青年作为一支新生的社会力量登上历史舞台,掀起了伟大的五四爱国主义运动。在我看来,五四运动的青年们就是一个有“良知”的群体,面对着山河破碎、百姓流离,他们忧国忧民、不屈不挠,以赤子之心回应了时代之问。如提出“青春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身。”的陈独秀、提出“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的鲁迅等。
杨绛先生曾说:谋生的路上不抛弃良知,谋爱的路上不放弃尊严。因为有了良知,才有了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因为有了良知,才有了于谦的“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因为有了良知,才有了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雷锋助人为乐是良知、焦裕禄奉献为民是良知、邹碧华甘当“燃灯者”是良知、周春梅刚正不阿也是良知……
我们法院干警,如何遵循“良”这个字呢?我认为,首先要为民司法,“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为民司法的历史文化渊源就是我国历代统治者推崇的民本思想。司法越贴近民心,越能体现公正。所以要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地为人民群众着想,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需,践行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其次,要公正司法,“奉公如法,则上下平”“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明而丑者无怒”,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所以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心怀法度,善守其本,公正办案,公正待人,始终保持司法者中立、独立之本色,自觉维护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与形象公正。最后,要廉洁司法,古训讲:“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作为法院干警必须增强廉洁意识,严守审判纪律,只有廉,才能公;只有公,才能取信于人民群众。因此,在新时代司法良知法院文化建设中,我们应该把“良”字作为一种精神和价值观念的载体,让良知、良心、良好的品质贯穿司法工作的始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良知,是道德海洋里停靠的小船,在微漾中前行于人们内心最深处的温暖角落,在迷茫时指引我们朝着未来远航。让我们一起守住我们的精神家园,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崇高良知面前,保持应有的敬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勉励我们的那句话:“广大青年对五四运动的最好纪念,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以执着的信念、优良的品德、丰富的知识、过硬的本领,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担负起历史重任,让五四精神放射出更加夺目的时代光芒。”
以上就是我的学习感悟,感谢大家的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