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与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县慈善会共同签署了《东丰县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开启了东丰县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司法救助的新模式,充分发挥了府院联动机制效能。
司法救助慈善基金的救助对象主要为,因侵害受到严重损害,而侵权人无力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民事、执行案件的受害人。司法救助慈善基金的设立,拓宽了司法救助渠道,提升了司法救助实效,最大限度防范司法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返贫”,在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的同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东丰县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合作协议》的签署,开启了“法院+检察+慈善”的司法救助新机制。协议各方将以《协议》为指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深入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为法治东丰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