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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未还引纠纷 巧用温情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3-01-19 12:30:00 打印 字号: | |

“我辛辛苦苦种了一年的地,把玉米卖给了别人,可款迟迟不给,这可怎么过年啊近日,一位农户来到东丰县人民法院黄河人民法庭,焦急地立案人员到。


经了解,农户王某在2022年2月将70000余斤玉米以84000元价格卖给了朱某,朱某为其出具了一张欠条并约定1个月内给付欠款。在约定时间到期后,王某多次向朱某索要欠款,但朱某只给付了30000元。在王某索要剩余欠款时,朱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不接王某电话。无奈之下,王某走进了法庭。

此后,承办法官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由于朱某这段时间一直在外收粮,没有固定住所,电话无人接听。法官前往朱某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了解情况,通过与村委会网格员交谈,了解到朱某对其父母非常孝顺,经常会与父母进行联络。

于是,法官找到了朱某的父母,向两位老人说明来意以及案情,并向他们讲解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他们劝导朱某配合法院工作。法官的话语打动了两位老人,在他们的劝说下,朱某主动联系了法庭,案件审理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最终,王某与朱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朱某先行给付王某欠款20000元,余款约定了还款时间。当王某拿到20000元玉米款时,激动地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说:“没想到这么短时间,就解决了我的难题,真的太感谢了”。为了表达感谢之情,王某还特意制作一面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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