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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损害赔偿惹争议 暖心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11-15 08:24:29 打印 字号: | |

“我的羊昨天被车撞死了,请法院为我主持公道。”近日,一位六旬老人来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向立案人员哭诉。


2022年9月19日,孟某驾驶轿车将谷大娘一只怀孕的母羊撞死,由于羊正处于卖奶期,谷大娘要求孟某及保险公司赔偿7500元。然而孟某却认为谷大娘索要赔偿过多,故不予赔偿。无奈之下,谷大娘诉至西安区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知被告孟某及保险公司到法院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各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争执不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充分倾听双方意见,对案件事实进行细致梳理,耐心地释法明理。各方当事人也终于放下了心中的抵触情绪,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


被告孟某当日向原告谷大娘支付赔偿款4500元,再由保险公司向被告孟某支付赔偿款4500元,被撞死的羊归原告谷大娘所有。被告孟某在达成调解后,当即将赔偿款转给了谷大娘。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事后,原告谷大娘对法官表达了深深的感谢,“如果不是遇到你们,我这赔偿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呢,你们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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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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