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保护和规范金融企业依法行使民事诉讼权利,合理表达诉求,有效压降审判周期,日前,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诉讼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综合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对企业行使法律权利的具体行为作出详细指导。为使《意见》被更广泛的知晓运用,龙山区法院的干警们走访多家银行,开展了法治服务座谈活动。
在座谈会上,法官对《意见》中起诉状中利息的规范表述、担保物权如何主张、诉讼时效及证据如何提供等重点内容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并对诉前应如何做好诉讼材料的准备、如何将案件进行分类处理等方面工作,向银行的相关负责人提出了建议。同时,法官还就近年来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细致的解答。
“法院此次的做法精准施策,做到了程序不空转,不仅使金融企业的债权得到了法律保障,还节约了诉讼的成本,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给我们金融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方便。”各银行对龙山法院主动深入金融企业的“暖企、惠企”走访深表谢意,并表示今后将与法院共同探索新思路、新做法,深化合作,畅通工作信息交流渠道,形成合力,为辽源金融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