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9月29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走进市第十九中学为近千名学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第一课”。
授课中,辽源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法治副校长吴俊以“法护校园
‘典’亮未来”为主题,充分结合中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特点,从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相结合的角度出发,重点解读了《民法典》的基本价值和理念,引导学生向上、向善,自觉树立诚实守信、坚守正义、厉行节约、爱护环境的意识。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结合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未成年人抚养权等问题,向同学们讲授了《民法典》对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阶段行为能力的规定,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运用《民法典》来保护自身权益。针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盲目追星,经常在网络平台发布或转发不当言论涉及侵犯他人名誉权的问题,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的规定及承担的侵权法律责任,教育广大学生要理性追星,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最后,吴俊法官以《少年中国说》中的一段话激励同学们要志存高远,不负韶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途中努力书写青春画卷。本次授课在广大师生当中产生积极反响,辽源市第十九中学党支部副书记刘佳表示,此次法治宣传的内容贴近现实,紧跟社会热点,既让学生们收获了法律知识,也受到了很多启发和鼓舞,希望常态化开展此类普法宣传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氛围。
今后,辽源中院将进一步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将法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细处,让法治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与学校共同守护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