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推进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辽源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文斌组织召开警务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警务安全工作,针对先期省法院安保检查组通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有效防范和处置全市法院警务安全工作各类风险,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安保工作能力,确保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9月22日,辽源中院组成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为组长,司法警察支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警务安全督察组,对全市法院警务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大检查。
督察组一行重点围绕思想认识、工作机制、制度落实、业务技能、设施装备、纪律作风六个方面先后实地检查了诉讼服务中心安检通道、装备室、羁押室等重点场所,对法院安保工作、安检操作流程、各项工作机制、安全防范装备设施建设、“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检查。对各院安检员的文明用语、动作规范、防护装备佩戴、手持金属探测仪、X光机等进行了检查和测验,详细了解各院人员配置、工作保障、提押人犯、值庭巡逻等工作情况,查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台账。
督察组分别与各院召开座谈会,会上与其主管院领导签订《辽源市两级法院警务安全责任书》。
同时,督察组针对此次检查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是以“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活动为统领,将省高院“标准化建设年”活动贯穿其中,牢牢守住人民法院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克服麻痹思想,将警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进一步重视教育训练工作,突出实战化、常态化训练,做到有任务抓保障,无任务抓训练,不断提升警务技能。三是加强院机关重点部位,尤其是安检、立案信访、审判场所、人民法庭以及机关周边区域的技防水平,实现警务安全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四是要扎实推进“六专四室”设施建设,找差距、补短板,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好的成绩。五是对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整改,以“警务工作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牢铸法院安全防线,落实安全防范责任,确保人民法院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