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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法官办案暖人心 真诚致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2-09-06 08:57: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支某来到东丰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 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送到了鄂义飞法官手中,以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并对法官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连连称赞。


时间追溯到2013年,支某和邹某一直是生意上的伙伴,存在业务往来关系,由支某向邹某提供苯板,口头协议货到付款,货款共计3万余元。同年10月31日,邹某出具了一份借条给支某,随后支某多次要求邹某偿还货款,邹某均以没钱为由拒不偿还,支某无奈于今年7月末诉至东丰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裁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询问案件相关事实,并对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仔细鉴别,逐一排除疑点,深入调查案件事实。庭审中,因欠条签订时间较为久远,邹某对欠条签署人存在争议,表示拒绝接受调解。为解决这一争议,承办法官在庭后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积极寻找第三方当事人予以证明,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诉辩意见进一步深入研判案情,更加确定了欠条确实为邹某亲自签署。

与此同时,法官多次与邹某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向邹某释法明理,阐释诚实守信的意义,在法官多次法理融合说服教育下,邹某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对证据予以认可,承认了借款的事实。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邹某将于2022年10月31日前,分三期支付货款,支某自愿放弃剩余货款。

东丰县人民法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以来,用热心服务和公正执法,赢得了当事人对法官的认可。一面面鲜红的锦旗,一份份沉甸甸的荣誉,既是对法官秉公办案的肯定,同时也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东丰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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