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辽源两级法院坚持贯彻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以党建引领贫困村脱贫和振兴,落实振兴产业项目、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着力建设新时代人民法庭、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诉源治理效能、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格局,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全面助力乡村促平安、兴产业、美村貌、倡新风、共富裕!
以下为《延伸司法服务 助力乡村振兴——辽源法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纪实》第二期,请大家观看。
2021年10月15日,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以及东辽县法院的法官干警们一行来到东辽县安乐村,开展2021年扶贫日专题活动
2022年6月20日,辽源中院民二庭法官干警来到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热闹村大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2022年7月8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带队到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安乐村进行实地调研
辽源两级法院党组深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落实乡村振兴和包保帮扶工作部署,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增加集体收入为重点,立足人民法院审执工作职能,统筹推进、协调联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帮扶效果。创新普法宣传,成立宣讲小组,引导群众增强民法思维,让民法典切实走进百姓生活,使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注入法治之魂。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党组书记、院长作为包保村第一责任人,带头深入实地走访调研6次,与帮扶对象面对面、心贴心交流。围绕制约包保村发展的瓶颈问题,出实招,下狠力,着力打造产业基地、帮助安置就业,用好用活扶贫专项资金,精准施策到村、到户、到人。市中院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2.62万元,争取扶贫资金300余万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修建乡村道路18.19公里,修建文化广场3500平米,修建文化活动中心300平米。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择优选派干警作为驻村第一书记,积极了解贫困群众状况,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民家中入户走访,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在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乡村旅游、综合治理等方面做出了应尽贡献,尤其是抗疫期间,驻村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扛责在肩、冲锋在前,用勇于担当的实际行动,充分彰显了忠诚为民的奉献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