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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一场“看不见”的审判
  发布时间:2022-08-26 09:21: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灯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场“看不见”的审判。

原告许某是辽源市东辽县某村村民,因前些年在石头厂打工期间的意外对视力造成了损害,导致双目失明。2022年6月,原告许某由姐姐陪同来到西安区法院,起诉妻子王某离婚。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展开工作,据初步了解,原告许某与被告王某经人介绍,于1993年开始同居生活,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法属于事实婚姻,被告于1995年离家出走,至今没有音信,去向不明。因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法院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且在进一步核实当事人情况时考虑到许某视力问题,承办法官多次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让行动不便的许某“少跑路”、“不跑路”。核实到被告王某确实离家多年且下落不明,在穷尽所有寻找当事人的方法后依法采取了公告形式送达诉讼文书,送达期满,法官将常规的开庭改为了在原告家中进行了一场“看不见”的巡回审判,审判结束后,法官再次来到许某家中为其送达判决法律文书,至此该起涉及残疾人的离婚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


近年来,西安区法院始终坚持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审判服务全流程,尤其是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特殊照顾,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上门等便民举措,为特殊人群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供审判“绿色通道”,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切实解决审判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西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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