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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农民工讨薪无小事 “给力”执行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2-08-25 09:20:01 打印 字号: | |

“太谢谢你了刘法官,我们的血汗钱终于到手了。”已经领到工资款的高某对东辽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感谢的话语萦绕在耳边,感谢的锦旗送到了法院,似一股清风,消除了干警们连日奔波的疲惫,但更让干警们感到欣慰的是,19名农民工都领到了被拖欠两年之久的工资。


  

    19人艰难讨薪路

    2012年9月高某等19人为曲某某承包的工程打工,在工程结束后,曲某某仅支付了高某等人部分劳务费用,其余费用迟迟没有支付,2020年7月4日,高某等人将曲某某告上法庭,经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曲某某立即支付高某等人劳务费共计15万元。判决生效后,曲某某仍不履行相关法律文书规定的内容,高某等19人遂于2020年11月6日向东辽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打破僵局追欠薪

    收到案件后,东辽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曲某某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进行线上线下查控,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也陷入了僵局,但案件承办执行法官经过多方打听、调查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曲某某。初次见到曲某某时,曲某某并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声称自己目前没有钱来支付农民工工资,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再次对曲某某目前的经济来源进行调查,查明曲某某正在承包一个工程后,随即前往该工程施工地,通过案外人刘某(该工程承包人)核实确定了该工程的工程款并没有支付给曲某,执行法官果断下达了截留裁定书,告知案外人刘某(该工程承包人)在此工程结束后,必须将此笔工程款交到法院,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两年的艰难执行,最终申请执行人高某等19人收到了劳务费用。

    执行到位画句号

    至此,此案全部执行完毕。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开农民工的“薪愁”,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东辽县人民法院将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意识,不断压实责任,用实实在在的执行举措,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真正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全力保障民生底线。



 



 
来源:东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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