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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两车相撞酿事故 化解矛盾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2-08-15 08:59: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促使多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8月的一天傍晚,秦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载乘四位乘员行驶在路上,后方同向行驶的李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与之相撞,造成李某、秦某及三轮摩托车上四位乘员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并由此引发了四位乘员、李某、秦某、保险公司之间的多起民事纠纷。

当事人立案后,办案法官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调查。经过仔细研读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到公安机关调查走访后,办案法官了解到每起纠纷的诉讼标的额都较小,法律适用争议并不大,如果采取调解的方式,有利于以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随后,办案法官分别与多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地深入沟通,为其释法明理,劝导他们放下内心芥蒂。经过办案法官的多次开导劝说,几方当事人同意面对面进行沟通协商,且在当面充分沟通后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握手言和,多起纠纷同时得到解决。

在很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由于当事人之间有严重对立情绪,不能冷静、理智地解决矛盾,进入诉讼之后双方都将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东丰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法官在办案时注重发挥调解职能,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和创造调解机会、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在法、理、情中寻求最佳的结合点,用足用好调解手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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