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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庭所共建聚合力 联合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2-08-03 09:55:2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东丰县人民法院黄河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庭所共建”多元解纷机制,主动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先后与黄河镇司法所、那丹伯镇司法所、沙河镇司法所等单位进行案件诉前调解,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把调解作为纠纷解决的首选,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减少纠纷成讼,以多元化手段及时化解各类民事纠纷。

近日,黄河人民法庭依托庭所联动机制与辖区司法所共同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2022年2月18日,李某与赵某合伙经营化肥,因经营需要向王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承诺于3月30日前偿还该笔借款。借期届满,李某与赵某没有偿还该款,王某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向东丰县人民法院黄河人民法庭寻求法律帮助。

承办法官初步审查案件、询问当事人后,研判分析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晰,依托庭所联动机制,开展诉前调解更有利于化纷止争,随即联系当事人所在的司法所,组织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由于案件涉及三方当事人,开始借款方之一迟迟不能拿出行之有效的调解意见,导致案件调解进程受阻。承办法官主动作为,与特邀调解员相互协作,积极联系当事人,采用面对面座谈的调解方式,逐步引导当事人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案件调解进程逐步加快。经过法官与调解员多番协调、沟通之后,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与赵某承诺将欠款金额分期付还王某,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调解一案、示范一片”,此次纠纷的快速解决为今后此类纠纷化解提供了解决样板,成功避免了大批量群体性案件涌入诉讼程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东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庭所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诉源治理,畅通农民权益诉讼通道,引导农民依法理性维权,全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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