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府院联动解纷机制,加强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落细落实,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一民生问题,就有关工伤的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建筑施工、矿山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问题,向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并于7月21日,与市人社局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市人社局局长王东鑫、副局长何伟,辽源中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邓利出席会议,辽源中院立案庭、民一庭、行政庭法官和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养老保险处、法制科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辽源中院法官们介绍了近年来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针对职工发生工伤后劳动关系认定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司法审判案例与人社部门同志进行深入交流。法官建议在建筑施工、矿山企业领域,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将承包业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无资质组织或自然人所雇劳动者因工负伤申请工伤认定时,人社部门可以直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工伤进行认定,无需进行劳动关系确认的前置程序,这样既可以减少劳动者的诉累,又依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王东鑫局长表示,司法审判与依法行政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府院联动是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对司法建议书的内容认真研究,并建议形成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定期召开联动会议,将与法院携手共同致力于提高诉源治理效能,做好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辽源中院坚持做好府院联动机制的组织者、参与者、行动者,与行政部门形成纠纷化解合力,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共筑法治政府建设。通过不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在“打官司”过程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人民群众快办事、办好事、办实事,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