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退伍不褪色 履职显担当——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刘晓被评为“辽源好人•最美退役军人”
  发布时间:2022-07-20 16:22:59 打印 字号: |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辽源市委宣传部和辽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6月30日联合开展了第二届“辽源好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退役军人刘晓同志荣获表彰。

刘晓,1980年6月出生,2004年12月入党,2017年转业,同年12月,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宣教处处长。自转业以来,能较好地实现从部队到地方的转变,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升个人素养,思想信念坚定

刘晓同志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注重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同志们的认可下,他于2021年担任了市法院第五党支部书记,平时能带头参加支部学习,虚心向同事学、主动向书本学,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努力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他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重大决定,注意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思想进步,具有牢固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开展意识形态斗争,抵制不良倾向,从不听信政治谣言,在不听、不信、不传的基础上,主动纠正身边人偏信政治谣言的苗头,以自己绵薄之力维护党和国家形象。


二、汲取业务知识做好本职工作,打造宣传品牌

刘晓同志自转业到市法院后,一直在宣教处工作,他有着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对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都能较好地完成。在工作中注重学习,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主动了解法院机构设置、基本职能等相关内容,积极钻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并运用于工作实际,较好地实现了工作角色的转换。刚到法院工作时,为较快适应宣教处宣传工作中照相摄像的工作需要,积极主动向熟悉照相、摄像器材的同事学习,尽快掌握器材基本性能及操作方法,在领导视察调研、重大案件庭审等重点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影音资料留存工作。该同志开设了市法院的抖音账号,利用业余时间研究相关视频制作软件,并制作发布了大量普法短剧,获得了大量粉丝。在前期宣教处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他从编剧、导演、拍摄、制作、发布一肩挑,不断在工作中摸索总结经验,不断改进短视频拍摄质量,作品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得到了领导与同志们的肯定,抖音作品在省法院新闻通讯员业务提升培训班上作为学习模板进行了展示。

他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聚焦审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新闻宣传报道。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报道两级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多元司法服务的生动实践;宣传生动鲜活、释法明理、贴近生活的具有普法意义的典型案例;展示公正司法、扎根人民、服务群众的法官故事。他坚持对每篇报道进行修改完善,审核把关,不当甩手掌柜,严把文章质量、新闻内容关,确保不因新闻宣传产生负面舆情。在他的带领下,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有了质的飞跃,全市法院新闻稿件数量成倍数增长;省以上媒体转发量从2018年的几十篇增长至如今的2000余篇,辽源法院系统的宣传影响力得到了有力提升。

此外,他紧紧围绕中心任务,狠抓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面排查两级法院网站信息、新媒体外包管理、信息审核发布、法院干警自媒体注册及使用情况。严格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设工作,制作教育整顿及庆祝建党百年相关展板,制作并在市法院多媒体平台循环播放有关党章学习、廉政监督、普法宣传等短片视频。同时,有效加强舆情监控,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积极完善舆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委网信办经常性地沟通联系,建立长期友好关系,做好舆情风险排查、研判和应对;对于出现的舆情信息,落实《媒体网络舆情管理办法》,制作三同步工作方案,及时上报舆情情况,并做好正面思想舆论宣传,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增强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三、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逆行出征显担当

2020年,自疫情防控工作以来,该同志听号令、不退缩,尤其是在今年3月份,在辽源疫情防控形势突转的情况下,他能积极响应院里号召,当先锋、担使命,作为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他身先士卒,每一次下沉社区排查、核酸检测等工作都能看到他的身影。他勇挑重担,每次分配好任务后,主动与支部中任务较重的人员更换工作。在与同志们齐心协力做好每一次核酸检测任务的同时,他不忘本职工作,积极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宣扬先进典型人物,所撰写的新闻稿件被市委党建公众号首个专题报道,相关新闻稿件也被省法院公众号、辽源政法公众号、新华网客户端等媒体报道。同时,注意收集战疫中感人镜头,制作抖音作品,被省法院抖音账号转载。同时,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虚假信息做到不信、不传,并及时发布注意事项,提醒全体干警做好关键时期的网上意识形态斗争。

刘晓同志不计个人得失,为人正直,在法院工作时间虽然不长,但得到了单位领导的认可和同事们的尊重,树立了自身的良好形象。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他虽然褪去了一身戎装,却褪不去军人的本色。愿他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永葆奋进精神,续写光荣历史,为人民群众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