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管理年”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高院《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的意见》,7月14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纪律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动员部署会议。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条例》,持续抓好落实。全院要以省委政法委督导检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为契机,将督导组指出的问题纳入到自查自纠内容,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在学习上要再加深,层层落实学习任务,用《条例》内容指导自查自纠活动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在制度落实上要再加深,进一步从严从细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干警要深入理解开展纪律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活动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筹划部署,扎实构建“5+N”内部责任体系。两级法院党组要承担查纠整治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查纠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严格对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抓好统筹结合,细化推进措施。全市两级法院要将自查自纠活动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基层建设年”“标准化建设年”“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等活动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推动实现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目标和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统筹抓好自查自纠活动,防止“查、做”脱节,出现“两层皮”现象。要突出问题整改,强化督导落实。全市两级法院要求真务实,坚持问题导向,要举一反三,找准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短板,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在制度上、机制上堵塞违纪违法行为滋生的漏洞,推动纪律作风建设上下贯通、一抓到底,要坚持治建并举、标本兼治,实现“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要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全市两级法院要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鉴”,定期通报省、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通报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要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每一名干警均能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完善树立先进典型常态化工作机制,从审执工作实践中捕捉生动场景、挖掘感人故事,大力宣传全市两级法院先进人物典型事迹。
辽源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卢本武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东民宣读了《关于开展辽源市两级法院纪律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活动的工作方案》;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胡素杰对方案落实提出了工作意见。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和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