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下午,辽源市纪委监委派出以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王学军为组长的监督检查组,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政治生态研判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按照方案清单内容,围绕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共9个方面30项具体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听取党组汇报,与领导班子成员及法官干警面对面、一对一谈话,调取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报告等相关资料,全面了解辽源中院党组2021年以来政治生态情况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辽源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卢本武复盘了2021年以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并明确了日后努力方向。辽源中院将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充分运用“组院联动”工作模式,为“5+N”内部责任体系实体化运行积累经验,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突出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的政治性、前瞻性,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更加精准地做好下一阶段工作,结合辽源法院工作实际,着力抓实问题整改,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向纵深发展,为辽源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检查组对辽源中院充分运用“组院联动”工作模式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完成迎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更高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做新时代有担当有作为的好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解机制、压力传导机制和量化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成员郭庆华、王文生、董晶、郭歌、程亚茹进行检查;辽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东民,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胡素杰,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