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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解民忧,助力乡村振兴——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赴包保村走访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08 17:22:12 打印 字号: | |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7月8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带队到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安乐村进行实地调研。


王钰院长一行先后考察了安乐村产业发展项目养蜂基地,实地踏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党员群众家中调研了解,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座谈会上,王钰院长与辽河源镇镇委书记刘文臣,安乐村、辽河村、安北村村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进行了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了镇、村干部关于乡村振兴建设推进情况的介绍,并对接续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切实帮助村民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助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重视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要扎实稳住乡村振兴工作基础。我们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科学有序地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要精准施策,找准着力点。各村首要的重点工作是要找准各自的特点,精准定位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动力,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帮扶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三是立足职能,强化乡村振兴司法保障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优势,进一步强化《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乡村振兴法》的宣传,妥善审理涉农纠纷案件,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积极推进乡村治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把各村建设成为“无讼村屯”、法治村屯。

随后,王钰院长一行到辽河源人民法庭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法庭建设工作情况。

辽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东民,辽源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利,东辽县政法委书记刘洪涛,东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大龙等人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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