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周法官,我们这些人的工资就打水漂了,疫情期间我们没有收入,这些钱就是我们一家人的生活费,太感谢东丰县人民法院了。”农民工们热泪盈眶地握住执行法官的双手百般感谢,办完签领手续后笑逐颜开,声称这些钱真是“雪中送炭”。
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批涉农民工讨薪案件,让在疫情下无收入的农民家庭看到了希望。2022年初,18名农民工将东丰县某制造公司告上法庭,因公司经营出现困难,导致企业停产,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未支付,讨薪无果后,工人们只得求助东丰县人民法院。
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一度陷入困境,案件承办法官耐心地与农民工解释目前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承诺将加大执行力度帮助讨薪,18位工人都表示了理解。在沟通期间,无意间的一句话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注意,“我们老板挺有钱的,怎么公司就没钱呢?”办案法官开始将重点由公司转移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某身上,通过调查工商档案、银行流水等相关措施,发现闫某存在抽逃企业资金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东丰县法院将其个人追加为被执行人,通过调查其名下财产,发现其在某市有大额保险可供执行,承办法官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查封、扣划等强制措施,将20万余元顺利交到当事人手中,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东丰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做好“护薪人”,脚踏实地,切实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确保农民朋友们的利益不受侵害,让农民工在艰难的疫情面前,可以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