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更好地保护农村生态资源,服务美丽乡村建设,6月29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邓利与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组成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工作调研小组,到辽河源人民法庭、渭津人民法庭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法庭建设工作情况。政治部主任侯佳宁一同前往,并就法官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调研。
在距离东辽河源头不到十公里的一个院落内,一间“小法庭”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中。2022年6月9日,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东辽县人民法院将安石人民法庭迁址到东辽县辽河源镇,更名为辽河源人民法庭,并加挂辽河源生态环境资源法庭、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牌子,建立综合性和专业化相结合的人民法庭。“小法庭”将发挥“大作用”,辽河源人民法庭将为加强东辽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金州-安石-辽河源生态宜居示范绿色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调研小组深入考察了辽河源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目前法庭正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房屋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法庭预计于7月末完成建设,在8月初进入实体运行。
随后,调研小组来到东辽县渭津人民法庭,按照吉林法院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的8个方面、39项评估标准,逐条逐项开展建设评估,询问法庭在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帮助法庭建设查弱项、补短板,全方位提升法庭自身职能建设和司法服务水平。
在实地检查过程中调研小组强调,分管法庭工作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表现;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务必坚持强基导向,加强对人民法庭的优化布局调整,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发挥党建聚能中心作用;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辽河源人民法庭建设,保证法庭职能得到有效发挥;渭津人民法庭在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法官进网格”等工作,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便捷有力司法服务人民群众。
人民法庭作为司法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理应肩负起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职责使命。辽源两级法院将持续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打造亮丽“司法名片”,以更加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需求,精准发挥审判职能,助推文明美丽乡村建设,以新面貌、新姿态踔厉奋发,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