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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增知减纠纷 服务民生再发力
  发布时间:2021-10-14 14:42:45 打印 字号: | |

为营造和谐的社区关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中权利与义务的认识,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10月11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共同举办了一场以物业服务纠纷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在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召集下,共有6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以及10余位小区业主代表参加了本次学习活动。辽源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相关法律知识,就物业法律法规立法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权利义务、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程序几方面详细解读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现场为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答疑解惑。

在物业服务领域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是全省法院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融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职责使命。自2021年8月全省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辽源两级法院集中审理物业合同纠纷案件363件,成功调解撤诉347件,调撤率达95.59%。辽源法院一方面充分发挥“111”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及“1+3”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联动把调解工作贯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始终,做到源头化解一批、诉前调解一批、诉中撤诉一批、快速审理一批;另一方面坚持对案例做好总结梳理工作,深入研究物业服务纠纷中常见、多发的案件类型,大数据摸清物业服务纠纷频发、易发的小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培训讲座活动,规范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行为,引导业主、业主委员会不断提高诚信意识、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打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化解“组合拳”。

辽源法院将继续夯实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举措,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物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有力有效的实际举措,切实解民忧、办实事,为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提高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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