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效,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8月25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难案,重拳出击,组织精干警力从凌晨4时连续奋战12余小时,圆满完成了一起以物抵债机器设备强制移交案件,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与期待。
该案是经申请执行人张某申请,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辽源市某防盗门有限公司4组13套(台)124件生产设备进行评估拍卖,流拍后依法裁定以物抵债移交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配合移交,多方干扰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为坚决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威严,辽源中院执行局果断行动,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以物抵债设备顺利移交申请执行人。
8月25日凌晨4时,执行局及法警队20余名干警冒雨集结完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文斌带队,赶赴辽源市某防盗门有限公司进行强制移交。到达执行现场后,各小组按照执行预案和各自分工将人员、设备安排就位,在全程录音、录相及各方见证人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对现场强制执行的机器设备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登记造册,由专业人员进行拆卸,搬运工人搬离。下午16时50分,全体参战干警连续奋战12余小时,为此次强制移交工作划上了圆满句号。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是辽源中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的一次执行攻坚大作战,充分展现了全体执行干警坚决解决执行难的决心、态度和良好精神风貌。辽源中院执行干警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着力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吉林全面振兴和辽源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智慧、力量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