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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百姓生活 为民排忧解难
  发布时间:2021-08-02 16:27:27 打印 字号: | |

“他们家影响我家排水了……” 近日,东辽县人民法院渭津人民法庭接到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当法官来到当事人家中,当事人向法官诉着苦水。

原、被告两家相邻而居,房屋间隙的排水系统由于时间久远,日积月累形成了一条天然小沟。2016年,被告私自将此小沟填平并种植了经济作物,用于自身收益,这导致原本畅通的排水系统封堵,原告及周边邻居共7间房屋每逢雨季便受到雨水浸泡。原告家的间壁墙倒塌,其余房屋的室内地面和炕墙,一旦再次下雨,便有浸泡坍塌风险。原告实施“自救”行为,在窗台下方堆培起70公分土方,却无法解决问题,5年来,多次与被告协商,但被告却均拒绝配合,无奈原告起诉至东辽县法院,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害。    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向村委会了解案情经过。通过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描述,被告方一直不够配合,村委会和司法所经过多次调解,都无法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到原告家中实地踏查房屋受损情况,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向被告提出解决意见,积极做被告调解工作,被告在法官的协调组织下,配合了法院工作,最终与原告达成和解,同意在地下安装排水管道,原告也同意给与被告一定补偿用于弥补安装排水管道导致的经济作物损失。

“为民办实事,永远在路上”。邻里之间总会发生矛盾、摩擦,而法官的职责就是化解双方矛盾,及时解决问题。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法官的身影,东辽县人民法院将持之以恒的解决群众纠纷,化解群众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东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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