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顺利过户了,真是太感谢法官了!”7月16日一上班,当事人李女士便将一面印有“公正廉洁 青天有鉴 执法有方 为民解忧”金色字样的锦旗亲手送到了办案法官王卫东手中,并对法官尽心尽责对其案件的调解表示再三感谢。
案情简介
李女士与前夫于2018年5月协议离婚,约定位于长春某小区一栋面积为98.73平方米的住宅归李女士所有。离婚协议签署后,其前夫迟迟未按照约定配合李女士进行相关过户事宜,多次沟通无果,李女士决定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诉前调解
案件诉至西安区人民法院后,承办法官王卫东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进行诉前调解。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听取意见,梳理矛盾焦点,结合审判经验,从情理、法理角度耐心细致地做被告思想工作,最终被告同意配合李女士为争议房屋进行过户事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在诉前得到了妥善解决。该案诉前调解工作历时短,整个过程便捷高效,大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诉前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快速高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更好的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西安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意识,提高“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纠纷”能力,不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耐心,细致,专业,公正”和有温度的工作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率、高标准、高品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