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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美丽乡村建设 坚定司法为民信念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进文明示范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1-07-22 09:55:02 打印 字号: | |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缅怀革命先烈、践行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7月21日,辽源中院第二党支部来到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美丽乡村建设观摩活动,同时,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北依鴜鹭湖风景区,东临路河水库,西南群山远眺,东辽河、辉发河二水绕村而过,在这个现代文明与田园风光交相辉映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干警们被一幅幅充满活力的乡村生活新画卷吸引。民俗文化、党史图展、党建广场、文化大院、法治长廊……初心使命、理想信念、时代精神、法治信仰等元素贯穿其中,每一个场景都展现了优秀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文化,干警们在耳濡目染中接受到了文化熏陶。参观结束后,干警们拉起横幅、摆起“摊位”,开展了“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普法宣传活动,为现场的村民及观光游客发放环境保护法律基础知识宣传单,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阐明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辽源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钰参加了活动并与安石镇党委书记辛曙光,安石镇(副镇长)朝阳村书记韩丽进行了座谈,倾听对朝阳村发展历程的介绍,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表达对法院工作鼎力支持的感谢。王钰表示,韩丽书记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事迹是我们法院党员干警学习的榜样,韩丽书记破难题、解困境,带领村民“过上城里人一样生活”,兑现了承诺,赢得了民心;我们法院干警也要心系群众,学党史、学模范,用心用情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建好“法官1+3”旅游办案点,创建司法服务新模式,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此次党史学习教育暨美丽乡村建设观摩活动,感受到了乡村振兴战略为村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坚定了干警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乡村发展的信心与决心。辽源中院将以此次活动为载体,建立以朝阳村为纽带,辐射推广全市重点乡镇的旅游景区司法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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