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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  从我做起
  发布时间:2021-06-07 16:36: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联合东丰县环境与生态保护局、祥鹿街道新城社区共同来到南照山下开展“6.5世界环境日”环保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环境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群众环保法律意识。

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台,用于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环境保护的宣传手册,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和破坏环境应承担的责任等法律知识及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引导大家遵法守法、爱护环境。行政庭法官宣讲了《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和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案例,耐心解答现场群众法律问题,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践行绿色生活。

此次宣传活动,干警共向群众发放了世界环境日宣传资料200余份,过往群众积极参与,有力宣传了环保理念,进一步提高了参与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的环保法治氛围,受到参与群众的好评。

保护环境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6.5世界环境日”环保普法宣传活动意义在于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地球状况和人类生活对环境的危害,东丰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宣传普法活动,为民办实事,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意识,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为建设美丽丰城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东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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